邯郸市公积金异地转移指南:
1. 受理条件:
职工由另一设区市调入我市或由我市调至另一设区市工作的,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
职工由另一设区市转入我市的,需要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方可申请异地转入手续。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转移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
职工由我市转出到另一个设区市的,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分中心(管理部)自接到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专递的《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2.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办理材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4. 办理流程:
5. 办理地点:
(1)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
(2)市内五区管理部大厅1号窗口。
(3)丛台区管理部: 丛台区中华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东北角汉光华府320号。电话:03103125144;
(4)邯山区管理部: 邯山区滏东南大街与陵园路交叉口南行500米路西东方绿城105-5,电话03108056019;
(5)复兴区管理部: 铁西北大街163号德福茶城一楼底商(赵苑南门南行200米路西),电话:03108029703;
(6)经开区管理部: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二层,电话:03108056809
6. 收费信息: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