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营业执照年度报告方法和步骤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1、公示系统身份认证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
(1)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可以利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2)联络员身份认证。市场主体选择在互联网登录网上工商平台办理联络员备案的,在办理完成后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市场主体选择在工作日时间到其登记机关办理联络员备案,上午办理完成的当天下午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下午办理完成的当天晚上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3)CA证书身份认证。持有有效福建CA证书且在服务期内的,可以利用CA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2、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公示系统,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联络员备案的,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使用CA证书的,选择“CA证书登录”。登录后按网页提示操作,如实填报年报相关信息,完成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工作。
个体工商户可以进入“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年报,也可按照上述方式通过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还可以以纸质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录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外资企业—其他”模块,下载“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按实际情况填写并由首席代表签字后,与相关年报资料一并提交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