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补贴多少?
奖励金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奖励金的发放。
(一)财政供养人员,随补充养老金渠道发放。达到奖励年限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财政供养人员,奖励金随工资渠道发放。
(二)其他人员,由各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金融机构按月代发奖励金。区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应与代发单位签订委托代发奖励金协议。
(三)2009年1月1日至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符合条件(申请对象死亡,由其配偶或子女代为申请)的,奖励金一次性补发[奖励额=(奖励对象死亡年龄-奖励规定年龄)×月标准]。
第九条 奖励对象信息的变更。
(一)户籍在本市内迁移的,村(居)委会须及时上报镇(街道办)人口计生办,并统一报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做好移交确认手续和信息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