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本会受案范围
本会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包括:
(一) 国内争议案件;
(二) 国际(含涉外)争议案件;
(三) 涉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本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受地域的限制。
本会不受理下列争议:
(一)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 劳动争议;
(四)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观山湖区林城东路与长岭路西北角 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1号楼(金融ONE)4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大厅楼上)
立案咨询电话:0851-87110600,0851-87110601
询问案件电话:0851-87110616,0851-87110620,0851-871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