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从区外引进到区内工作,且在市区无住房(包括无单位安排的暂住房,或未享受我区和单位购房补贴等)的优秀人才,主要包括:
1.被株洲市评定为D、E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点击查看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
2.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及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人才;
4.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
5.经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批准的其他人才。
相关拓展:
申请材料
1.《株洲云龙示范区人才公寓审批表》;
2.所在单位的介绍信(私营企业人才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职称技术证书、居民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在株洲市无房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公寓申请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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