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海区庄市街道幼儿园招生信息
一、公办(集体办)幼儿园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满足幼儿户籍在庄市街道(户籍迁入截至2024年5月6日)且父母在庄市街道有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
2.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提供无房证明),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房有户。
(三)招生原则
因公办(集体办)幼儿园规模、班额限制,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将根据幼儿户口申报(迁入)庄市时间先后为序,依次按现场确认的志愿录取至额满为止。【注:若幼儿户口仅在庄市范围内迁动,则以首次申报(迁入)庄市户口时间为准;若迁出庄市后再次迁入,则以最新迁入时间为准】
(四)招生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预登记
1.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1日17:00
2.网上信息登记的操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符合镇海区2024年秋季小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浙里办APP城市频道中的“甬有优学”进行入园信息登记操作,操作方法详见《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网上信息登记时间的先后与录取无关,建议监护人错峰登录。
3.注意事项:
★小班适龄儿童入园都需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请家长如实填写。
★符合“有房有户”条件,但在意愿幼儿园选择一栏未填报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视作自动放弃庄市街道公办(集体办)园的报名。
4.便民服务:网上登记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以携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需准备证件材料)到各服务点咨询。
服务点:街道中心幼儿园崇文园区、镇海幼儿园庄市分园、培菊幼儿园、启迪幼儿园、同心幼儿园五所幼儿园的门卫处
服务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1日(9:00-11:30,12:30-15:00 )
第二阶段:审核与录取
1.现场信息审核
时间:2024年5月18日(8:45-11:30,12:30-15:30)
街道将根据网上信息登记情况分批次通知符合要求的幼儿家长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家长,请家长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要求携带好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主、父(母)及孩子信息页、房屋产权证等)按时到场办理。
★逾期未到现场信息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庄市街道公办(集体办)园的报名。
2.预录取通知
时间:2024年5月23日
幼儿园将电话通知预录取的幼儿家长,请保持手机畅通。
3.幼儿园现场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4日-5月25日(9:00-11:30,13:00-16:00)
收到预录取通知的家长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后以“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为原则,收取幼儿在园生活用品代办费。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通知安排。
★接到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预录取电话后,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幼儿园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入读庄市街道公办(集体办)幼儿园。
二、民办幼儿园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流程
1.各园自主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幼儿需符合《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原则上按照“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等先后顺序招录,具体以各园招生公告为准。
2.民办园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5月11日17:00),招录工作自2024年5月27日起正式开展,未被公办园录取的户籍幼儿和其他符合民办园报名要求的幼儿也可至意向民办园参加线下报名。
三、其他说明事项
1.需准备的证件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证明)、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若涉及自建房需村社区证明)、拆迁协议(涉及房屋拆迁时)、镇海区无房证明(涉及祖辈房)、出生证明等。随迁人员子女提供居住证、社保参保证明。
2.符合相关政策的特殊招生对象:主要包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子女等,请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2024年5月11日前递交到街道中心幼儿园崇文园区门卫处。
3. 幼儿园提供小班幼儿“长幼随园”服务,在符合招生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同一家庭内今年秋季需入读小班的“幼孩”,可申请目前正在读中、小班的“长孩”所在园所,相关申请材料由家长于5月11日前向“长孩”所在幼儿园提交。
4.托班及中大班招生计划请关注后续公众号发布。
5.街道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6247(工作日9:00-11:30, 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