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一览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一)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北仑区人才子女,北仑区“港城能匠”子女,北仑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和其它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四)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的子女和港澳台籍、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