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自身(申请人)赴日目的确认相应材料。
日本签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短期停留
旅游、商务、探亲访友等停留期为90天以内且不从事有报酬活动的情况
1.观光:赴日旅游签证(团队与个人)
2.商务等:以文化交流、自治体交流、体育交流为目的;以及以商务交流为目的而进行的业务联系、会议、商谈、签约合同、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等活动为目的的申请。
(1)短期商务等单次签证
(2)短期商务等多次签证<商务目的/文人・学者等>
(3)日资企业所推荐的中国人申请的短期商务签证(单次・多次)
※对象为日资企业商工俱乐部等会员企业的总公司等邀请的中国公民
3.探亲・访友:以访问在日本的亲属、友人为目的的申请
※"亲属",原则上指的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及姻亲关系。
(1)探亲・访友单次签证
(2)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赴日多次签证
4.日本人的外国籍配偶短期签证(单次・多次)
※对象是与在中国长期居住的日本人有婚姻关系的外国籍配偶(包括中国人以外的外国籍配偶)。
二、就业·长期停留(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的签证申请)在日本国内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日本停留90天以上等不满足短期停留条件的情况
根据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中认定的除了短期滞在以外的赴日目的(比如就业,留学,婚姻同居等)
三、医疗停留对象为以在日本接受治疗目的的访日外国人患者等(含短期住院体检)及其同行者
四、持中国大陆地区以外护照公民的签证申请手续(第三国人申请)
在本馆管辖范围内居住的持中国大陆地区以外护照的公民,并持有中国长期居留签证(Z签证等),可在本馆申请赴日签证。
注意: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不接受个人申请。(注)「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同时持有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者,不能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同时申请签证。
各项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上若标有有效期,则以材料标注为准)。另外,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除护照、居住证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