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
(3)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注:如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属于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学校的施教区,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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