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慈溪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审批。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招生办法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人才子女就学按慈教〔2021〕19号文件执行,具体申请见慈溪人才网)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将根据国家、省、市等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按《慈溪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与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办理。 适龄的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0571-63167096),适龄的听障儿童、少年到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报名入学(0574-89134507),适龄的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到慈溪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入学(0574-63885627)。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到慈溪同住并要求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以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材料进行报名。
1.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拥有城区三街道(浒山、古塘、白沙路)内的房产(以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的;
2.本人或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在城区三街道并办理了2024年量化积分的。
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无城区房产,且本人和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均未办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