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享受旧楼加装管道燃气设施的优惠用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筑物在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安装条件。
2、建筑物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验收合格,房屋户内尚未安装管道燃气设施。
3、建筑物非单户别墅,未纳入城市更新项目。
4、提供报装地址的房屋权属相关材料。
5、在优惠期限内报装管道燃气,且管道燃气已完成户内燃气设施安装和通气点火。
二、优惠标准
优惠后报装价格为1200元/户。安装标准为一址一厨一表一灶,表后明敷镀锌钢管。
三、优惠时限
优惠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旧楼居民用户需在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用气申报手续,并在用气申报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通气点火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