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截止2024年4月1日有2166辆普通营运货车逾期未检测、审验,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我单位决定对取得《道路运输证》已超过一年未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个人),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证照视同作废,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定州市交通运输局货运管理科,联系电话:0312-2392649
特此公告。
车辆注销明细表.xlsx
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