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人才待遇
湖南工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待遇见下表,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以一事一议。
此外,株洲市高度重视人才,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柔性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分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柔性补贴,每人享受期限不超过三年。
湖南工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 引进对象学术成果条件 | 引进待遇 |
A类博士研究生 | 近五年须取得下列任意一项学术业绩: (1)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重大 项目 1 项; (2)获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 (3)取得自然科学二类以上(含本级,下同)创新成果1 项; (4)取得人文社会科学三类以上创新成果1 项;
| 1.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另发放博士津贴800 元/月; 2.安家费55万元; 3.科研启动费5-10 万元; 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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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博士研究生 | 近五年须取得下列任意一项学术业绩: (1)主持省级重点项目 1 项; (2)取得自然科学三类创新成果2 项; (3)取得人文社会科学四类创新成果2 项;
| 1.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另发放博士津贴800 元/月; 2.安家费45 万元 万元; 3.科研启动费5-10 万元; 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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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博士研究生 | 近五年须取得下列任意一项学术业绩 (1)化学类、材料类、环境类、生物类学科取得自然科学四类创新成果1 项或五类创新成果 2 项; (2)其他学科取得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五类以上创新成果1 项 | 1.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另发放博士津贴800 元/月; 2.安家费35万元; 3.科研启动费5-10 万元; 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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