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什么情况下会要求腾退公租房?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由房屋产权单位下达公共租赁住房限期腾退通知书,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逾期拒不腾退的,房屋产权单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的;
(二)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者房屋用途的;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空置6个月以上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在承租房屋内从事经营或者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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