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方式:人才公寓分配根据人才需求,按照人才层次、引进时间,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配。相同条件人才摇号排序。、
注意:具有多个荣誉称号的专家人才,按最高称号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和居住一套人才公寓。
申请流程:
人才公寓分配由区人社局和区住建局共同负责,具体分配程序如下:
(一)公告。区人社局根据区住建局提供的人才公寓数量,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受理人才公寓申请。
(二)申请。符合人才公寓居住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三)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现实表现评价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区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根据房源情况,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2次。
(四)复审。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核实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同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申报人住房情况,区住建局核实申报人公租房入住和商品房合同网签情况。经审核,符合人才公寓居住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排序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排序资格。
(五)排序。区人社局按照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人才层次、引进时间等因素对申请人进行分类排序,相同条件人才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先后,摇号排序时公证处全程参与,排序结束后按照综合排序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六)配前公示。区人社局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公开选房。
(七)公开选房。区人社局会同区住建局组织公开选房,入围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排序依次进行一次性签字挑选房号。
(八)签约备案。入围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到区住建局签订人才公寓居住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区人社局负责将分配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申请材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
2.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或B卡原件及复印件,区人才绿卡A卡、B卡或C卡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在鹿泉无房证明;
5.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在我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申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