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在期满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延长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一.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咸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咸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二. 办理地址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大楼八楼
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极宫大街泾阳县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附近
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街北段附近
>>点击查看:2023年咸阳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