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失业登记对象如下:
失业登记对象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1、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参照执行。
失业登记办理:
1、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持本人身份证、个人承诺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登记也可网上办理
3、失业登记信息应准确真实,工作人员审核时可能会电话回访,请配合接听
相关扩展:
株洲失业保险金领取要求: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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