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医保办理退休
一、参加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的条件
①参加职工医保;
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2、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3、工伤、病残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人员伤残达:1-4级;病残人员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③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需满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二、参加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2.退休人员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应附《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档案信息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退休人员应附个人完整工作档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退休核准材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应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退休人员应附《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