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额外缴费。参保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包含了大病保险参保费用,参保人无需额外单独缴费。
一. 咸阳市大病保险待遇政策
(一)保障范围
一般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5000元,取消年度封顶线。
参保患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产生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具体报销比例
1万元(含)至3万元:60%
3万(含)至10万元 :70%
10万元(含)以上:80%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报销比例较一般参保患者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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