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技师学院于2006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湖南省第一所技师学院,由衡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系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精神,因工作需要,学院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教师和辅导员。
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为22个,其中专职教师20个,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2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衡阳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基本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我院历年招聘考试中纳入诚信档案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报名: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考试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7:00。补充资料时间截至11月18日12:00,线上初审截至2023年11月20日17:00。
报名咨询时间:8:30-12:00,15: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734-8729360,15873400706 联系人:曾老师、赵老师技术咨询电话:0734-2826112 联系人:贺老师、张老师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1)《衡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
(2)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发送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4)属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见附件4);
(5)本人近期免冠2寸(35*53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6)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自正式办理聘用时间起,需在2年以内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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