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280元/月;
乐清市、瑞安市2070元/月;
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840元/月。
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三档平均增长13.1%。
【拓展】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