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能开等保测评服务。
2、《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明确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业务功能及服务、技术、安全、运维、等保测评等要求。规定54个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数据交换信息项说明,以指导公共服务、企业自建、第三方、电商、中介等机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整体规划、设计、开发。现按照税务行业标准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2019年6月30日起实施。
3、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