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籍贯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2、中国大陆的籍贯填写,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及国家档案局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规定:籍贯填写党员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在上述规定中,虽然没有对“长期”两字作进一步的诠释,但总的时间概念还是明确的。
3、举例来说,中国共产党党员甲的父亲从世代居住的上海来北京工作,此后甲的父亲一直在京居住,那么北京就是其父的长期居住地。甲在填写籍贯时,他的籍贯就是祖父的长期居住地上海,而不是北京。而甲的子女再填写籍贯时,子女的籍贯就是北京了,除此之外,行政区划的变动也需要照新的规划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