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昆明市政府下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小编将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昆明市禄劝县征地区片划分为四类:
一类Ⅰ-1区片范围:县城主要规划区,区片补偿标准:71500元/亩。
一类Ⅰ-2区片范围:茂山、团街、翠华集镇规划区;屏山坝子(除县城主城规划区外),区片补偿标准:44960元/亩。
一类Ⅰ-3区片范围:屏山街道其他区域;东屏坝子、丽山坝子、翠华坝子(除翠华集镇规划区外),区片补偿标准:35968元/亩。
二类Ⅱ-1区片范围:中屏、撒营盘、九龙、皎平渡集镇规划区;茂山、团街、翠华其他区域,转龙镇所辖的村(居)委会(托管区),区片补偿标准:33000元/亩。
二类Ⅱ-2区片范围:撒营盘坝子、撒美老坝子、书西坝子、卡住坝子、中屏坝子、沙鱼郎坝子,区片补偿标准:26960元/亩。
二类Ⅱ-3区片范围:中屏、撒营盘、九龙、皎平渡其他区域,区片补偿标准:23520元/亩。
三类Ⅲ-1区片范围:云龙、乌东德集镇规划区,区片补偿标准:29660元/亩。
三类Ⅲ-2区片范围:云龙、乌东德其他区域,区片补偿标准:19440元/亩。
四类Ⅳ-1区片范围:则黑、汤郎、马鹿塘其他区域,区片补偿标准:24300元/亩。
四类Ⅳ-2区片范围:则黑、汤郎、马鹿塘其他区域,乌蒙乡、雪山乡所辖的村(居)委会(托管区),区片补偿标准:18992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