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酌定不起诉是否算犯罪?

法律常识2024-03-05 17:09:48未知

在我国酌定不起诉是否算犯罪?

一、在我国酌定不起诉是否算犯罪?

酌定不起诉后不是犯罪的,因为法院没有对其作出有罪的判决的,所以应当视为无罪,如果是法院对行为人做出免除处罚的判决的,此时就只能视为有罪,但是法院出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或者是家庭等其他原因免于处罚,免除的处罚包括免除主刑和附加刑。

不是的,酌定不起诉,是不起诉的一种,人民法院并未作出有罪判处,是无罪的。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

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也称“绝对不起诉”,其有两个特点:

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

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

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其适用应具备三个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作出,如果是刑事案件,并且不属于不告不理的五种犯罪中的任何一种的,决定起诉的权利就在于人民法院,因为是公安机关在进行案件的侦查之后,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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