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4-03-15 17:23:42佚名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系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系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都是违反《刑法》规定的,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一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权。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区别就比较困难:

(1)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既遂。二者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且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2)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未遂。二者在主观上也同属故意犯罪,但客观上都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二、剥夺他人生命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考虑到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本条对于刑罚作了比较特殊的表述,按照从重刑到轻刑的顺序列举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应当首先考虑重刑。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都是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行为,剥夺他人生命,故意杀人,要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该罪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如果是防卫过当导致他人死亡的,可以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主观故意杀人的,应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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