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恶意抢注商标该怎么办
1、商标异议——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商标无效宣告——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3、从源头上避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办法就是提前申请商标注册,不给对手留有抢注的机会。
4、商标撤消,抢注商标后若对方连续三年未使用该注册商标,就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撤消。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公司品牌的影响力,倘若公司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公司在同一地区,那么公司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
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二、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是何原因?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恶意抢注行为成本低,仅通过300元的注册费用便可以申请商标是导致商标被抢注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第二,商标注册制度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被抢注维权困难。
当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对于“恶意抢注”界定仍未十分明晰,处罚力度不及获利之大,抢注者仍肆无忌惮。
近年来,恶意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商号、名人姓名的行为屡见不鲜,抢注闲置、待价而沽的情况较为普遍,甚至有同一主体囤积多达几百件甚至几千件商标。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对于商标抢注行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或无效程序进行维权。同时,对于以恶意抢注商标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还可以通过行政举报维权、刑事立案等方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