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下合同不成立?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
1、不存在订立合同的多方主体;
2、合同当事人没有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3、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缔约能力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
1、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等资格证书;
2、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3、买受人没有作出有效承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1、存在合同相对方。即存在合同当事人双方;
2、合同双方订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商一致。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四、合同成立但是不生效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包括:
1、合同附生效条件,条件未成就的;
2、合同附生效期限,期限未到来的;
3、合同具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的生效时间还有成立的条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合同成立但是不生效的情况包括合同附生效条件,条件未成就的,附生效期限,期限未到来的,具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况,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