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内容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4-04-08 20:06:37佚名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内容是什么?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内容是什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____________员工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员工签字:_____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失业登记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 同志,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为 年,因(□本人意□开除 、□除名 、□辞退 、□其他 )人员,已发给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 月,金额(大写) ,前往你处申请失业登记,请予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人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终止合同的原因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终止合同是需要严格基于不同原因和后果来进行认定的,而对于失业登记是属于用人单位在办理解除合同后对失业情况的证明,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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