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别有什么?
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都是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1、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行为人一行为触犯一罪,他主观上觉得自己还有另外一罪。法条竞合犯是单纯的一罪,行为人实施一行为,但是触犯了多个法条,罪名存在竞合。如金融诈骗罪和诈骗罪。
2、想象竞合犯解决的的数罪名怎么处罚的问题,法条竞合犯是该嫌疑人应该适用什么法律的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 第266条规定有诈骗罪,第192条至第200条还规定有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与诈骗罪在内容上有重合部分。
其他常见的在法条上存在重合、交叉关系的犯罪有:《刑法》 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与第266条的诈骗罪;第397条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与第400条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12条 的商检失职罪等;第233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第115条的失火罪、第133条的交通肇事罪、第134条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二、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想象竞合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出于一个行为。
所谓一个行为,指基于一个犯意所实施的行为,无论是单一的犯罪故意,还是概括的犯罪故意都可以成立。此外,想象竞合犯并不限于故意的犯罪行为,即使是过失的犯罪行为也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
2、一个行为还须触犯数个罪名。所谓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就是一个行为在形式上或外观上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数个犯罪。
3、一个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叉关系。这是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的区别。例如盗窃数额较大的通讯设备的行为,同时触犯破坏交通设备罪和盗窃罪,而且这两种犯罪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叉关系。破坏与盗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破坏意在毁灭某种物质或者设施的价值;而盗窃则意在非法占有,使所有权发生非法转移。这两种犯罪在法条上没有任何瓜葛,而是由于犯罪人实施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这两个罪名,从而使两者发生关联。
想象竞合犯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首先是必须出自于犯罪嫌疑人的一个犯罪行为。其次是该犯罪行为必须同时触犯多个罪名。最后是该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之间不存在交叉关系或者从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