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纯正作为犯与作为犯区别是什么?
不纯正作为犯与作为犯区别是定义不同。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
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行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构成的犯罪。
二、不纯正作为犯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一,危险性。在客观上,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要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
第二,过错性。行为人的先行行为的过错性或是明显表露于外,或是隐藏于内,需要结合其后续的不作为才能予以判断。但无论如何,具有过错性方成其为先行行为。
第三,举动性。消极的不作为不称其为先行行为。如果先行行为是不作为,则意味着法益危害结果均系不作为所导致,对行为人定罪就须依《刑法》的明文规定。这样定罪就是纯正不作为犯罪问题,而不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问题。
第四,意志性。该先行行为必须处于行为人的意志控制之内,并体现行为人的意志,即主观方面。
第五,同一性。先行行为体现出来的行为人主观状态,同定罪罪名所要求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状态必然一致。先行行为是过失导致危险状态的,只能定行为人不纯正不作为的过失犯罪;反之,故意造成危险状态的,则定性为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犯罪。
第六,隐蔽性。孤立地看待先行行为往往是没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甚至可以说常人也经常性地犯这样的错误,它只有结合行为人后续的不作为才能体现出重大的社会危害性。
三、纯正作为犯的罪名有哪些?
1)遗弃罪。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4)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6)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8)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9)遗弃武器装备罪;
10)遗失武器装备罪
11)遗弃伤病军人罪
12)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5)丢失枪支不报罪
16)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
法律制度中没有关于不纯正作为犯与作为犯的法条,所以只能从两者的定义上进行区分,类似于遗弃罪就属于不作为犯,犯罪嫌疑人对被遗弃的人是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就属于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