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换证新规定是什么?
1、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但在这个时间内仍可以办理换证的,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是可以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的;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了。
2、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别为6年、10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你提供的信息,你可以申请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3、持有C照的驾驶证不需要进行年审,但是要在有效期满时进行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过了检验,就能拿到长期驾驶证,C证就不需要年审了。
二、扣留驾驶证的流程有什么?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扣留驾驶证时需要口头告知车辆所有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论。驾驶机动车出现违章,违法行为时,司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驾驶证会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