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3-06-19 12:03:13橙橘网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终止要注意什么

1、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 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危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上班,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合同终止日起应支付双倍工资,如超过一年未签则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点需要用人单位特别注意。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强迫对方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合同,在办理续订手续时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当事人既不续订,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单方面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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