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大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等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今年2月,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沪深两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交所发布《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始明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框架,环境信息、社会信息、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规则。相比征求意见稿,《指引》基本保留了原有内容,只适当放宽了部分披露要求,以缓解上市公司披露压力。
ESG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非财务维度衡量了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综合风险,加强企业ESG治理和信息披露有助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指引》是我国首部系统性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规则,对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和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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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ESG信息披露逐步由鼓励、建议走向强制时代
近年来,国内外投资者越来越关注企业在绿色环保、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而非单纯的财务指标。作为一个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可靠指标和重要价值体系,ESG信息披露逐步受到全球投资机构的重视。
2006年,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开始提及上市公司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愿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建设。2018年6月,A股正式纳入MSC新兴市场指数和MSC1全球指数,国际资本更为重视国内上市公司的ESG内容披露。其中,中国香港联交所自2016 年开始,便要求所有在港上市企业每年编制和披露ESG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高增长高消耗的模式已不再适应现阶段的要求,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及企业的共识。2022年,证监会发布工作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此次《指引》明确提出,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出台将直接推动我国部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进入强制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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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报告和信息披露将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ESG报告发布和信息披露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ESG参与意愿增强。综合《中国上市公司ESG行业报告(2023年)》和Wind数据,2020-2023年,发布ESG相关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分别占当年A股上市总数的24.7%、24.3%、28.5%、35.2%,呈不断扩张态势。其中,央企控股、银行、非银金融等行业ESG相关报告发布率超80%,遥遥领先其他行业。
虽然上市公司ESG报告和信息披露率不断提升,但由于此前我国上市公司缺乏统一的ESG信息披露规范和标准,上市公司报告和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很不统一,数据质量也参差不齐。贝壳财经发布的《A股上市公司2022年度ESG质量报告》显示,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定性信息过多、只披露正面信息、缺乏第三方机构认证等问题。由此可见,公司ESG报告和可持续发展信息的平衡性、可比性较差。
作为国内首部系统性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规则,《指引》的出台必将推动A股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规范化。《指引》明确,上市公司按照强制披露、引导披露和鼓励披露的层级,对不同议题设置差异化的披露要求。对于部分重要议题应当通过定性、定量方式披露,便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横向、纵向对比。
同时,《指引》还明确不同重要性议题的披露要求,界定了财务重要性的内涵,指出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以保持和国际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准则的衔接。同时,若上市公司认为《指引》设置的议题对其不具备双重实质性,应当进行解释说明。
此次《指引》信披规则和议题设置上参考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等国际标准,并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气候变化、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和CCER交易情况等议题,体现了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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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将重塑ESG市场生态,上市公司“漂绿”将付出更大成本
ESG被视为企业的“第二张财报”,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披露格式、指标以及市场监管,不少企业将ESG报告视为一种宣传手段或成绩展示途径,ESG信息披露缺少实质性内容并存在包装的嫌疑。
在披露框架方面,《指引》指出,对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公司应当结合“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对公司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应当按照对具体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同时,上市公司不仅需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式进行披露,而且还需要展示其为监测、预防、管理、控制和减缓这些影响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这对上市公司ESG专业能力、信息系统建设、人才培养和资源持续投入等能力带来了考验。后续,上市公司需要积极对接《指引》披露规则和相关议题,高度关注后续发布的详细信披指南,参考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来完善自身的ESG报告和治理体系。
《指引》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统一的披露框架,并强调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和可量化,旨在提高信息可靠性和可比性。在此基础上,沪深北交易所将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增强上市公司的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这意味着,上市公司ESG报告和相关信息将面临市场全方面的审视和评价,并由此成为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获得社会支持和资本市场青睐的关键评判。
此外,相比此前规则更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层面,此次《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全领域的信披披露,尤其是环境和气候变化应对领域,并旨在将上市公司ESG信披纳入绿色金融体系,为可持续发展强的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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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任大明
编辑 陶野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