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土地位于海门镇西南门股份经济联合社加坑山脚洋坊,洪洞股份经济联合社陇顶洋坊范围内,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2.59万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1、拟征收海门镇西南门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4.3255公顷(64.8825亩),其中,农用地4.1595公顷(62.3925亩),不包含耕地;未利用地0.1660公顷(2.4900亩)
2、拟征收海门镇洪洞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5.2474公顷(78.7110亩),其中,农用地5.2441公顷(78.6615亩),含耕地0.6103公顷(9.1545亩);未利用地0.0033公顷(0.0495亩)。
图文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等
ilove汕头 · 创作整理 |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