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汤 IC 资料图
商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商汤”,00020.HK)再度对做空报告进行回应。
11月28日,美国做空机构灰熊(Grizzly Research LLC)发布针对商汤的做空报告,称商汤人为地夸大了收入。商汤在当日第一时间回应后,12月5日发布公告,再度重申该份报告包含无根据的推测及误导性结论和诠释。商汤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审阅该报告,并认为该报告内的推测及结论并无依据。
澎湃新闻注意到,灰熊做空报告在指控商汤存在虚增收入时,曾多次展开例证,如商汤向供应商A采购的物品,供应商A悉数通过B采购,B同时与商汤签订了货物采购协议,采购清单同向A采购物品较为一致,以此通过循环贸易粉饰收入;商汤客户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下级客户提供贷款,但要求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支付借款,被指为商汤科技制造虚假发票/收入;商汤还被指控,通过公司高级职员关联公司虚增营收。此外,做空报告还指出,商汤内部人士以及大股东急于抛售股票套现离场。
在最新公告里,商汤就做空报告上述猜疑作出了四点回应。
关于北京市商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商汤科技”)作为原告的案件,商汤表示,该案件为由商汤一间成员公司(作为原告)向其供应商(作为被告)提出的申索(注:可理解为申请索赔)。商汤并未就与案中被告所签订之供应合约直接相关的产品确认任何收入。自公告日期,该案件已由法院移交至公安主管部门,并进一步调查可能针对该公司的潜在犯罪活动,相关法院并未对有关事实作出裁定。因此,商汤认为做空报告基于该案件的推测并无根据。
关于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商汤表示,该案件为由商汤客户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就买卖合约下的未付款项向其客户提出的申索。该报告内所引述与该案件相关的内容为未获相关法院采纳的被告抗辩意见,而相关法院也裁定被告败诉。因此,商汤表示,该报告内基于该案件的推测并无根据。
就关联方相关指控方面,商汤强调,从未与该报告中所列“未披露本公司关联方”的公司进行任何须予披露的交易。“据商汤进一步了解,该等公司均为不活动公司或并无实质业务运营的公司。 ”因此,商汤表示,该报告内有关未披露关联交易的推测并无根据。
关于汤晓鸥出售商汤股份的猜测,商汤表示,2022年6月30日及2022年7月13日,曾就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汤晓鸥间接控制的该公司B类股份(“B类股份”)的分配分别发布两份公告。汤晓鸥仅凭借彼间接持有各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股权,而被视为拥有并控制所分配的B类股份,且有关分配乃无偿向相关有限合伙人作出。
“截至本公告日期,汤晓鸥自商汤上市以来并无出售任何由其实际拥有的商汤股份。因此,该报告内有关汤晓鸥出售股份的推测并无依据。”此外 ,商汤还强调,汤晓鸥(连同徐立 、王晓刚、徐冰及由彼等控制的实体)已自愿承诺,自2022年12月30日开始起计的两年期间内,不会出售于2022年11月30日由汤晓鸥或汤晓鸥控制的任何实体持有或实际拥有的任何商汤股份,以表达他等对商汤长期价值及前景的信心。
截至12月5日收盘,商汤股价报收于1.32港元,下挫2.94%。值得注意的是,11月28日,灰熊发布针对商汤的做空报告后,商汤股价盘中一度跌至1.3港元,创近一年多以来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