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甘肃省内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以下简称“余量兑换”)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余量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承担甘肃省京剧币余量兑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统称为承办银行)。
二、余量兑换时间安排
京剧币余量兑换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具体信息以各承办银行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一)公众个人兑换期。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为公众个人兑换期,在此期间,承办银行网点只办理公众个人兑换。
(二)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京剧币还有剩余,承办银行网点同时受理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个人和单位同时提交申请的,优先办理个人兑换。
三、余量兑换方式
甘肃省内余量兑换全部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兑换的方式,不设置重复预约核查。公众可在兑换期内前往任一承办银行兑换网点办理登记兑换业务。
四、兑换限额和证件要求
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兑换限额20枚。公众如代他人办理兑换,需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兑换。
单位团体办理兑换时需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在办理单位团体兑换时需出示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五、信息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官方网站公告甘肃省内京剧币余量可兑换数量(见附件1)。各承办银行省分行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本行余量兑换网点、可兑换数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
兑换期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官方网站公告甘肃省内各市州京剧币余量兑换数量、剩余数量,各承办银行公布本行京剧币余量兑换数量、剩余数量。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甘肃省内余量兑换咨询投诉电话(见附件2),欢迎公众监督。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京剧币面额为5元,请公众兑换时认真核对实物,避免差错。
(二)办理余量兑换时,各承办银行网点必须登记兑换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兑换数量。无论公众个人还是单位团体,必须拆箱后办理兑换。
(三)请公众务必服从承办银行现场兑换安排,确保兑换现场平稳有序。
(四)如遇突发情况难以按期开展余量兑换的,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及省内各市州分行、承办银行将及时调整兑换安排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
1、甘肃省内京剧币余量可兑换数量
2、甘肃省内京剧币余量兑换咨询投诉电话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甘肃分行(http://lanzhou.pbc.gov.cn/lanzhou/117122/515951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