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下称《行动计划》)印发实施,明确广东将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育儿、交通、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安等“民生十大工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目标到2027年,广东在十大民生领域落地实施一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补齐一批民生短板弱项,破解一批民生难题,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民生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根据该计划,未来五年,广东将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基础教育发展差距,不断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
其中,加强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以人口集中流入区域为重点,根据入学需求科学规划建设公办学位,推进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大校额。优化城乡学校学位布局,推进以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严格按程序撤并或恢复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适时调整优化现有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层次和结构,着力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初中(下称“三所学校”)。
推动基础教育挖潜扩容,通过改扩建、整合周边教育资源等,扩大基础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到2027年,全省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比例达95%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0%以上。
改善“三所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办学条件全面达标。选优配强校(园)长和教师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在人才项目、职称评聘、晋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长期在乡镇从教任职的教师予以倾斜,引导省市县各级优秀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向乡镇学校流动。深入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精准补充“三所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加强乡镇学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实施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为“三所学校”提供多元特色帮扶。
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试点建设,探索推进试点以县域为单位的大学区化、县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实施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推动县域高中标准化建设,推进在职教师研究生学历提升专项行动,深化普通高中分类改革。到2027年,全省“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全面达标,城乡教育共同体功能形态完善,内部资源调配无障碍,运行管理优质高效。
建设一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和示范区。坚持以创建促提升,组织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对标创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和示范区,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7年,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4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
此外,《行动计划》在就业领域民生工程方面:强化青年群体就业帮扶,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强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的政策激励,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提高青年就业能力。
在育儿领域民生工程方面: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推动社会力量、公立医疗机构等用人单位和有条件的幼儿园多种形式办托;大力开展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体系,推动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全员培训上岗。
在食品安全领域民生工程方面: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常态化实施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监测评估。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广州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