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对“乌龙”事件的澄清,让格力与奥克斯之间长达五年专利纠纷的最终结果浮出水面。
12月27日,格力电器(000651.SZ)发布澄清声明称,近日“奥克斯诉格力侵权获赔5849万”的信息不实。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3年12月7日、8日就该系列案件作出二审终审裁判:判决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无效;裁定撤销宁波中院、杭州中院有关判决,驳回奥克斯的起诉。
五年前,奥克斯购买东芝压缩机专利并起诉格力电器侵权,此前宁波中院、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格力电器累计要向奥克斯赔偿约2.2亿元。随着今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上述二审终审裁判,奥克斯痛失这2.2亿元赔偿。
就格力电器发布澄清声明一事,奥克斯方面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暂时没有回应。
格力澄清:“奥克斯诉格力侵权获赔”不实
12月27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格力电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涉及五起诉讼,包括一起行政诉讼和四起民事诉讼。
记者了解到,某企业数据库平台误把2022年8月杭州中院对此案一审判决的时间更新为2023年12月24日,引发部分媒体12月26日关注和报道,相关话题还一度上了热搜。
格力电器在最新的声明中称,部分媒体及平台未尽核实义务,发布不实信息,已严重侵害格力电器的合法权益,请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媒体及时予以澄清并清除不良影响,格力电器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至此,这场长达五年的专利侵权诉讼纠纷终于落幕。
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的积怨已久。2012年,董明珠出任格力电器董事长后,有一批格力电器的技术人员被“挖角”到奥克斯。之后,格力电器多次起诉奥克斯侵犯其专利权并获赔偿。
2018年底,奥克斯购买了东芝空调的压缩机专利,反诉格力电器侵权。2021年1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宁波中院”)对奥克斯诉格力专利侵权两案作出判决,分别确认专利侵权并判赔9600万元、7060万元;2022年8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杭州中院”)对奥克斯诉格力专利侵权两案作出判决,分别确认专利侵权并判赔3303万元、2546万元,相关案件赔偿金额累计约2.2亿元。
格力电器不服,走上了维权路。第一财经记者从上述裁定书了解到,格力电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奥克斯的相关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8月判定奥克斯的相关专利部分无效、部分有效。格力电器仍然不服,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2年12月判决撤销奥克斯相关专利部分有效的内容,格力电器、国家知识产权局、奥克斯均不服,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2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2023年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在线进行全程庭审直播;2023年12月7日、8日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奥克斯购买即将过期专利索赔未获认可
第一财经记者今年4月23日在线观看了此案的庭审,奥克斯是否具备原告资格、格力空调是否落入奥克斯专利保护范围等成为当天法庭调查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
格力电器认为,奥克斯不是涉案压缩机专利的发明人。东芝空调2008年被东芝开利公司吸收合并,没有证明相关财产过户转让。2018年,东芝空调将该专利转让给东芝开利,东芝开利又将该专利卖给奥克斯。但那时东芝空调已不存在,奥克斯不具备原告资格。
奥克斯则称,东芝空调只是改名为东芝开利,奥克斯从东芝开利得到合法专利,有权主张第三方侵权责任。
庭审过程中,格力电器还认为,奥克斯自身没有压缩机的研发和生产,通过购买即将过期的专利来起诉,获得2.2亿元赔偿,对压缩机行业没有创新性贡献。这比此前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空调侵犯其27件专利的获赔金额还高。奥克斯一审胜诉,让业界真正的创新者无法得益。对此,奥克斯称,有合法专利权,主张相应权利,没什么可指责的地方。
格力电器当时还表示,涉事专利把日本文献中的内容纳入到其专利里,应判该专利无效。2.2亿元赔偿导致财务和名誉损失,目前涉事双方还处在商业竞争中,专利不稳定、民事诉讼不终结,会影响格力市场上的声誉。所以,格力的诉求是,判定该专利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2月7日签发的行政判决书中,裁定奥克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格力公司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判结果,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奥克斯相关专利部分有效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2月8日签发的四份民事裁定书中,裁定撤销宁波中院、杭州中院的上述一审判决,驳回奥克斯空调的起诉。
一位家电行业专家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专利本来是要保护真正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中国有些专利的质量有待提高,要防止滥用专利权,建议国家对专利制度做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