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岗
因展业存在多项问题,这家私募和法定责任人一同被罚!
12月27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了对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侨基金”)和其法定代表人杨某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华侨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管理的部分产品投前被管理人临时占用购买理财产品未返还收益。
二、管理的部分产品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三、管理的部分产品延期的披露时限不符合合同约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侨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表示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职责,积极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义务。
华侨基金法定负责人杨某潇也一同被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指出,杨某潇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据官网信息,华侨基金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8亿元,拥有海内外双牌照,杨某潇为该公司总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华侨基金管理规模为0-5亿元,并提示该机构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8年,华侨基金就曾因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经查,华侨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部分私募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
二、部分私募基金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定期报告。
三、部分私募证券基金委托个人提供投资建议。
四、未能保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侨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编辑:舰长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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