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28日讯(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潘孝源)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招才引智创新发展。12月27日,山东省高校产教融合洽谈会在烟台国际博览中心启动。在人才招聘活动现场,烟台市人社局发布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从生活到购房的系列补贴体现了留住人才的满满诚意。
人才引育有关政策
1.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一)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二)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下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三)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2.烟台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一)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制造业领域企业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给予2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五)自2016年9月30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硕士研究生,若未能享受前述购房补贴政策,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引才活动补贴
按照市外省内、省外和海外三类引才活动类型,每参加1次引才活动,根据住宿、交通实际支出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分别给予最高2000元、5000元、2万元一次性引才活动补贴。一个城市连续举办多场(次)引才活动或一次外出在多个城市连续举办多场(次)引才活动的,视为1次活动。
4.定制引才补贴
对与“双一流”高校(含知名科研机构)或驻烟高校(含职业、技工院校),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办班(每班不少于20人)或定制培养(每批次不少于5人)协议,定制培养引进全日制学历(学位)人才的企业,按照企业支付合作办班或定制培养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定制引才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5.预引人才补贴
对从本科以上院校提前遴选有意向来烟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三年级以上优秀在校生,与其签订“信用合同”的企业,且预引人才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全职到意向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至少3年劳动合同,并在烟缴纳社会保险2个月以上)的,按照企业支付学费(生活)补助的50%给予一次性预引人才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6.奖学金设立补贴
对在本科以上院校以企业名义或企业冠名设立奖学金,并为全日制本科三年级以上在校生发放奖学金的企业,按照每年实际发放奖学金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企业将申报材料提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7.招聘面试补贴
对为毕业年度及择业期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市外高校毕业生,按照市外省内每人最高800元、省外国内每人最高1200元、国(境)外每人最高5000元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发放来烟应聘补贴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支付高校毕业生应聘补贴情况,据实给予招聘面试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
8.烟台市招才引智工作站补贴
在“双一流”高校或专业设置与烟台市重点产业关联度较高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设立烟台市招才引智工作站,每年最高给予工作站3万元工作经费补贴。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高校院所不设工作站直接聘任招才引智大使,每名招才引智大使每年最高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补贴,每名招才引智大使负责人每年最高给予10000元工作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