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讯 1月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华脉科技(603042)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杨位钢、时任总经理杨勇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华脉科技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22年7月,华脉科技披露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之间诉讼的二审判决结果,并在公告的重要内容提示中称公司认为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有失公正,近期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11月,公司已决定放弃向法院申请再审,但直至2023年4月,公司才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且直至2023年6月,公司才在《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公司放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信息。
根据《警示函》的认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杨位钢作为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及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时任总经理杨勇作为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 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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