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3日起瓦房店暂停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新闻资讯2024-01-11 11:26:48橙橘网

2024年1月13日起瓦房店暂停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关于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各出租车经营者:

  按照国内成品油调整周期,截止2024年1月13日我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79元/升,低于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根据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大发改价格字〔2024〕8号)要求和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瓦房店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通知》(瓦发改发〔2023〕77号)规定,决定自2024年1月13日零时起停止征收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1日

本文标签: 瓦房店市  附加费  燃油  大连市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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