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坚持“党建引领、民生优先”理念,四措并举大力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列入社会公众评议类,公开挂网接受公众评议,群众满意度为98.55%。
2019年至今,江西共改造老旧小区5776个,涉及居民174.11万户,位列全国第9位,且由于改造进度快、成效明显,获中央补助资金达229.05亿元,位列全国第5位,户均补助标准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1年,赣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获得了国务院督查激励。2021年和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连续被财政部江西监管局评为“优秀”。
坚持精准改造,让群众住得更加舒适。截至目前,2023年计划任务的1245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完工1135个小区,惠及居民37.3万户,完工率达到99.3%,进度持续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共新增停车位15.81万个,拆除或改造安装防盗窗(网)约74.91万个、444万平方米,新增汽车充电桩5112个,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约1万个,还新增了卫生、教育、养老、助残、家政等一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后,有2787个小区成立党组织,3396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2198个小区聘请社会化物业公司,1229个小区由居民自治,1776个小区采取其他方式强化后续管理,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功能品质迅速提升、居住环境焕然一新,舒适度大大提升。
强化质量监管,让群众居住更加安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在明确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同时,邀请小区居民参与方案设计、材料管控、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改造全过程的监督,切实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注重群众参与,让群众生活更加满意。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群众全过程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居民有了“话语权”,参与积极性明显提升,推动实现了施工方案、改造效果与居民需求高度契合。
推进电梯加装,让群众上楼更加便捷。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多方筹资、共同分摊;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管并举、确保安全”的原则,推动实现“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目标。截至目前,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累计完成审批4660台,正在施工1455台,完成加装2548台,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加装998台。(王纪洪 郑周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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