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高职 (专科)毕业生(含2024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 (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 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 (专科)学业的 2024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 2023 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 2023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大学生士兵除外) 及 2024 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 2024 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 2024 年或 2025 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