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全区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级机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及待遇核定工作。职业年金待遇采取由自治区集中统一发放的模式,每月15号前进行统一发放。
一、参保单位申请职业年金记实条件
(1)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参保人员退休前申请记实。
(2)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
(3)参保人员在职死亡。
(4)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
二、领取职业年金条件
(1)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申领职业年金;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时,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
(3)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或是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有剩余资金的,其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三、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标准
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标准=退休人员退休当月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发放方式是退休人员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直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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