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
1.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提供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
2.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内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并签署《住房公积金继承责任声明书》;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4.现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5.如有必要,省直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其他相关资料,或安排人员核实相关情况。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以内告知结果。
>>湖南省直公积金最新政策(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