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全覆盖
除原有武汉都市圈内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等城市可办理公积金异地委托扣划还贷外,湖北省内又新增宜昌、荆门、荆州、恩施、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8个市、州、林区公积金也可办理该业务。至此湖北省内各地级市州实现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业务全覆盖!
何为异地委托扣划?
即湖北省内缴存与贷款不在同一城市的借款人和配偶,可授权缴存地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直接归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异地委托扣划还贷签约,需满足以下条件:
委托人在缴存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人在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办理本地的委托扣划授权业务;
委托人不存在缴存中心不允许签约的其他情况(委托人参与质押、担保或账户被司法冻结等)。
满足条件后,委托人即可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授权书》,授权缴存中心扣划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最低保留金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