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享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企业招用2023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3个月。)
2.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3个月,且参保时间距毕业证书所注时间不超过2年。)
3.企业招用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社会保险且参保时年龄为16-24周岁,缴费时长大于(含)3个月。)
4.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社会保险且参保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缴费时长大于(含)3个月。)
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含劳务派遣)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需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承诺书》(附件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分配协议书明细表》(附件2)以及与实际用工企业达成的补贴资金分配协议书复印件。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用人单位不在政策补贴范围之内。
大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申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