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及申领标准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